青海专项整治废旧金属收购站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07:3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经营秩序,堵塞违法犯罪分子销赃渠道,省工商局向全系统下发《关于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坚决取缔无证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已经取缔的无证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做到“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无证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特别是油气田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及各类公共设施的,要从严查处。各级工商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登记工作。对在铁路沿线、矿区、油田、机场、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申请设立收购废旧金属站点的,一律不予批准;在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收购再生资源的经营范围时,要明示其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纳入微机管理;要将废旧金属收购业列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行业,对有违法纪录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 (作者:韦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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