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发】湖南座谈新《科技进步法》 呼吁尽快出台细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13:53 红网
(参加座谈的领导和专家都谈到,要尽快出台实施《科技进步法》细则) 红网6月24日讯(记者 张树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这部法律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等方面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今天上午,湖南省科技厅举行省会科技界学习《科技进步法》座谈会,大家就如何贯彻实施该法,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1993年10月我国施行《科技进步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科技进步工作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2007年12月29日,《科技进步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修订前的《科技进步法》共十章62条,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企业科技投入积极性不够高,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财政性科技投入需要进一步增加,科技资源未能有效整合;科技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有待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够,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八章75条,着重就上述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中南大学党委书记李健和省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及省会各大高校、科研院、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稿源:红网 作者:张树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