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店老板占道经营 接到首张执法提示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06:39 长江商报

  昨日是城管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实行首日,执法人员称新规可操作性很强

  本报讯(记者 韩立山 通讯员 唐文明)昨日是武汉首部《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实行首日,武昌粮道街一自行车修理店因占道经营,收到了粮道街城管中队开出的武汉首张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提示单。据悉,这是为配合《标准》中的散布式温馨执法(本报6月14日曾做详细报道),而专门统一制作的执法宣传提示单。

  “感觉挺不好意思的。”昨日上午8点半,位于武昌粮道街的金南街自行车修理店老板李某,接到粮道街城管中队开出的全市首张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宣传提示单时,颇为尴尬。他坦言,因占道经营,曾经常被执法队员口头教育。但执法队员一走,他就会再移出店外。

  按照昨日正式实行的城管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进行三步式温馨执法,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首先要向执法主体进行宣传教育。为此,武汉专门向全市城管系统印发了统一制作,带有编号的执法宣传提示单。提示单上必须写明相对人违法时间、地点,并由当事签名确认。

  “新规的可操作性很强,商家也比较配合。”开出全市首张提示单的执法队员小骆介绍,在执法过程中,他们对违规商家进行口头教育后,统一开出提示单。违规商家签名确认后,留下存根,未出现扯皮现象。

Powered By Google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