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倾倒火锅翻烫伤小女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0:16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11岁的小女孩惠惠(化名)和母亲用餐时,餐桌倾倒,导致火锅中的开水泼洒到孩子身上,造成躯干及双上肢烫伤。近日,她将北京嘉临门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及火锅店的实际经营者宋先生诉上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共计216898元。目前,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去年7月1日晚,惠惠和母亲等人到位于海淀区中关村财智国际大厦底层的咪嘻涮涮锅店用餐,该店是被告公司直营的咪嘻涮涮锅连锁餐饮店,由宋先生所有的北京恒峰火锅店实际经营。他们在正常用餐时,餐桌突然倾倒,盛满开水的火锅将惠惠躯干及双上肢烫伤,烫伤面积达13%。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饭店经营者,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由于其饭店餐桌的缺陷导致原告受到人身伤害,被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Powered By Google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