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将统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3:18 东方早报

  10月起停用各种名目的停车场冠名定额发票

  相当多的停车场以没有合适发票为由,不按规定时段和价格收费,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早报记者 姜丽钧 陈辉楠

  “由于各种停车场(库)分别属于不同的单位和部门,收费机制的不规范已经引起公众的不满。”今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洋山同盛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任先正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规范本市停车场(库)收费发票,这一建议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复。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昨日发布《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冠名发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各税务机关从即日起,停止审批冠名的停车场(库)定额发票,一律使用统一的《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定额发票》,对已印制、使用的冠名的停车场(库)定额发票,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止,如需延期使用的应报市局备案。

  在提案中,任先正展示了他收集到的各种停车场发票的复印件,发票的冠名五花八门,其中既有最常用的上海市收费停车场(库)的标准发票,也有车辆管理公司、居民小区、商业广场等冠名的发票,规格相当零乱。

  任先正注意到,一些发票的金额和市物价局确定的收费标准不符,有的停车场公布的价格是每小时8-9元,实际出具的发票却是每小时10元,按照物价局规定停车场应当是以半小时计费的,但相当多的停车场以没有合适发票为由,仍然按小时收费,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任先正表示,在这些不规范的停车场(库)发票中,借用其他企业发票或冒用假发票的现象也多有存在,发票混乱的现状是导致停车场(库)收费的规范条例难于落实和税收流失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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