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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未约定面积惹麻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3:23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感觉房屋面积“缩水”,房主拒绝支付购房的尾款被告到法院。昨日,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事情还得从2003年2月说起。当时,家住渝北区洛碛镇的雷华鹏等人要建房,恰好重庆嘉盟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盟公司)的老板刘家谋也决定在洛碛镇修集资房,大家商量后,雷华鹏决定委托刘家谋集资建房,房屋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房价为6.16万元。 房屋修好后,雷华鹏去丈量面积时,认为与当初的约定差了十几个平方米,为此拒交尾款。今年1月,他被刘家谋及嘉盟公司告到渝北区法院。昨日在渝北区法院开庭时,雷华鹏称当初口头承诺的面积是140平方米,实际测量只有126.92平方米。 刘家谋的代理人却表示,当初约定的是以房产证核准的面积为准。雷华鹏傻眼了,“我买房肯定关心的是能买好大面积的房子,更何况也是决定房款多少的问题。”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希望双方能够调解。走出法庭,雷华鹏很后悔,“我遭就遭在当初没有在协议上约定房屋面积。” 记者 唐中明 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