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秋季中学转学下月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敏华)禅城区2008年秋季中学转学下月中旬开始办理,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须在8月14日~15日持相关证件到禅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予办理转学,初三下学期、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也不予办理转学。区教育部门要求,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

  初中转学不受地段划分限制

  今年秋季初中学生转学不受地段划分限制,视其居住地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办理初中转入手续的禅城户籍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函;凭转学联系函、户口簿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分相片1张等资料,到办理点填写《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获批准转学后,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领取学生转学证明、学籍表、成绩册等资料;带齐以上资料,最后到新校注册。

  办理转出手续则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持转学联系函自行联系转入学校。最后,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出学校换取转学证及相关学籍资料。

  转学结果8月21日下午公布

  办理高中转入手续先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经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将转学证明表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经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办理高中转出手续则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交申请,并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将转学证明表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转学结果将于8月21日下午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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