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4:16 舜网-济南日报

  由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的专家组,2日在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对该县三中学生李树芬的遗体进行了第3次解剖检验,结果为溺水死亡。与前两次尸检结果一致。

  另据新华社报道,7月1日晚,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贵阳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地警方及政府有关负责人就瓮安“6·28”事件中媒体关注的一些问题回答了提问。

  记者: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树芬死亡,议论较多的是该女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请问情况是否属实?

  王代兴(都匀市公安局法医):6月25日11时30分许,我接州公安局通知,委托都匀市公安局派出法医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记者:有传闻说,被害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还有传闻说,李树芬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请问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

  周国祥(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死者的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的事也不存在。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但是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被打,县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记者:有传闻说,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请问是这样的吗?

  罗毅(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经我们了解,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和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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