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车奥运进京限行规定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4:17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日前,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通告》。

  据悉,7月1日至7月19日期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外省区市客车,汽油车须符合国Ⅱ、柴油车符合国Ⅲ尾气排放标准(尾气排放合格证明由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进入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还须凭有效期内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尾气排放合格证明,在进京办证处办理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天。不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不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

  7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的外省区市客车,均须凭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排放合格证明(汽油车符合国Ⅱ、柴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和有效期内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强险标志,在进京办证处办理进京通行证,有效期为三天。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后,还要遵守单双号管理规定。

  外埠货运机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7月1日至9月20日期间全天禁止进入北京市范围内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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