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合尸检 再鉴女生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5:37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三级联合尸检再鉴女生死因
6月28日,事发现场(截频图)
三级联合尸检再鉴女生死因
瓮安县公安局大楼伤痕累累(摄于7月1日)

  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抢烧事件,300余人焚烧打砸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目前,50余名事件参与者被警方控制。

  7月1日晚,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在贵阳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6·28事件原因,向媒体公布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 侦破

  50余人被警方控制

  据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王兴正介绍,在6.·28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

  据了解,警方现已控制50余人,侦破正在进行中。

  王兴正说,6月29日19时,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当地公安、武警“保持了极大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据《贵州日报》报道,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一次群众座谈会上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一些没有得到重视,一些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满意。由此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反思”。

  ■ 死因

  李树芬自己跳河死亡

  6月22日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令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溺水女孩已死亡。

  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6)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察、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

  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7月1日的发布会上公布的瓮安县公安局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

  ■ 进展

  省州县将联合进行尸检

  李树芬死后,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进行了尸检。死者家属对尸检结果不满,要求对遗体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某、刘某、陈某等人赔偿50万元。

  在7月1日的发布会上,王兴正表示,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警方决定,在7月1日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现场还原】

  打砸持续七小时

  6月28日16时,一支300余人的队伍出现在瓮安街头,队伍里打着横幅。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

  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是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追问】

  官方否定“奸杀”传闻

  李树芬被强奸了?

  答: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

  李树芬家属不能接受李树芬系溺水自杀的结论,认为有奸杀的嫌疑。当地还有警察“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的传闻。

  据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介绍,6月25日上午11时30分许,他接州公安局通知,前往瓮安县城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松坚决否认当地警方有“硬抢尸体”的情况。

  他说,自他2006年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过去也未发生过,根本就没有”。

  当事人是当地领导亲属?

  答:书记亲戚行凶说法不存在

  当地有传闻称,致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罗毅介绍,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经公安机关调查,事发时与死者一起玩耍的陈某、刘某、王某,三人父母均在农村务农,因此上述说法不存在。

  据警方介绍,当事人陈某,1987年6月出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刘某,1990年1月出生,也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也为岩门组村民。王某,1992年7月出生,其父母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死者亲属是否被暴力攻击?

  答:没有亲属被警察打伤的事

  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其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她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伤。

  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表示:“(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死者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

  周国祥同时表示,李树芬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之后,在保险公司门口,他遭人殴打,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调查中。

  (综合《贵州日报》、 贵州电视台、《贵州都市报》)

  【相关新闻】

  没被警方逼供打死

  打我的人身份不明

  死亡女生叔叔辟谣:

  没被警方逼供打死

  打我的人身份不明

  7月1日下午,记者在瓮安县人民医院采访了死亡女学生李树芬的幺叔、瓮安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此时,李秀忠正躺在病床上,他对记者说:“我哪里死了,希望不要乱传谣言了。”

  他说:“6月22日深夜,我侄女李树芬的尸体捞上岸后,县公安局通知我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我走进民警张明的办公室,他正在办案,很不耐烦地大声呵斥我:‘你搞哪样?’因侄女刚亡,我没好气地随口回答:‘来玩的’。张明大喝:‘滚出去!’就赶过来推我,发生了冲突。后来,县教育局叫我到局里了解冲突情况。从教育局里出来后,走到保险公司门口,被6个不明身份的人冲出来暴打一顿。我拨打110报警,警察立即把我送到医院治疗。由于伤较重,治疗期间我没有出过医院,也不知道后来发生游行和打砸烧事件。事发当天,在医院家人对我说,现在街上十有九人说我被公安局逼供被打死了,上万人正为我和李树芬申冤。”

  “我认为事态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扩大和利用了。”李秀忠说,“我相信党和政府会妥善处理侄女一事,作为家人,我希望孩子能早日入土为安,希望社会不要听信任何谣言。”

  (据《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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