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旅游宣传推介奖励暂行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7:4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一句名诗词、一首名歌,会给一个地方的旅游业带来不可预想的宣传效果。为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深入宣传海北,海北藏族自治州出台《海北州旅游宣传推介奖励暂行办法》,采取多种办法奖励对海北旅游做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海北旅游奖励范围为:原主体范围在海北辖区及周边机关区域内的旅游区资源——文化、历史、景观、风光等。奖项设民营(个体)新景点开发奖;原创歌颂海北旅游歌曲创作奖;景区风光散文、诗词和赞美词奖;优秀摄影作品及书法作品奖;特色纪念品设计开发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各类奖项将一句作品价值、创作的难易程度、创新程度和财力状况等确定;海北还常年开展旅游产品及形象作品征集活动。(作者:刘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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