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待行政处罚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8:17 南方日报

  洪丹

  司机张先生因车辆违章被开出罚单,在求情过程中发现其他车辆也有同样的违章行为,便向交警提出意见;交警于是拦停了其他违章车辆,说:“是他举报的,是他让我罚你的款,你有意见找他扯皮。”其他违章司机听闻后开始围攻张先生,从而导致交通拥挤;此时,这名交警再也顾不上是否有车违章,绝尘而去。这就是武汉市出现的交警当场报复提意见司机一幕。

  行政处罚权,本来是一项不容丝毫滥用的权力,但在某些人眼里就如同一块任由肆意蹂躏的橡皮泥,想直就直,想曲则曲,想变大变小变胖变瘦,随心所愿,总以为手中的鸡毛就是呼风唤雨的将军令箭。车辆是否违章,恐怕不是一件很难定夺的事情,规定还是那么个规定,标准也是相同的标准,既然张先生被开罚单,那同样违章的车辆为何就可以幸免呢?这恐怕不是一句“行使自由裁量权”就可以敷衍过去的问题。张先生对交警的一番质疑可以解释这个问题:“既然你执法如此严格,为什么我们前后有违章车辆你都不罚,唯独罚我们外地车辆呢?”这“专挑软柿子捏”的投诉显然激怒了这位交警先生,于是,后果很严重。

  此时,行政处罚权已经不仅仅是块橡皮泥了,摇身一变,俨然成为了反击的工具。作为公安部门,首要目标就是要公正执法、平息争端、化解矛盾,这名交警的行为显然与此背道而驰,反而平白增添了事端。有时候,处罚权成了执法者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权杖,在该出现的时候无故缺位,却在该隐匿的时刻堂而皇之地露面。但是,即便矛盾能在短期内、在现场被压抑或镇压,也总会有爆发的一天。前日,一名男子持刀闯入上海公安局闸北分局,用刀连续捅向多名民警和保安,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照片中,凶手作案后出乎意料的冷静与坦然似乎更让人感到莫名的恐惧。虽然至今凶手行凶动机仍未明确,但这一暴力袭警案件的出现给我们敲响一记警钟。

  行政处罚权是一把双刃剑,在操控时不加以更多的谨慎,妄自增减,除了伤害行政相对人之外,同样容易刺伤执法者,正因为如此,这就要求我们在行使的过程中订立更多的规则和限制。谁也无法否认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适用,但必须严格控制在一个适当合理的范围内。否则,自由裁量权最终只会成为行政处罚泛滥而为、恣意而行的托词。除此,有效畅通的监督投诉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同样必不可少。矛盾作为社会存在和发展无可避免的衍生物,与人类社会相随相生,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矛盾积聚后却无法得到有效宣泄,日积月累,爆发的威力不容小觑,只有防范于未然,化解于始端才是上上策。讳疾忌医,对谁而言恐怕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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