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劳务合同”值得玩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8:30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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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窥社会

  小学四年级女学生在与父母协商后,成功“签”下了一份“劳务合同”,她的理由是“要用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并将简单的家务活、考试等项目单独列表,明码标价向父母收费。(7月2日《重庆时报》)

  读来这份特殊的父女“劳务合同”还是挺有意思的,如:每天帮爸妈按摩一次(捶后背),每星期10元;晚饭前负责拿碗筷,每星期10元;每晚负责洗自己的小袜子,每星期10元;小考得100分一次5元,月考得100分一次10元,期中、期末排全班第一奖励100元……

  父女“劳务合同”虽然不具备法律意义的功能,但其中透露出的个味确实令大人们反思一番。

  深处家庭溺爱的孩子们,其实也很累,其个性的成长被人为地“剥夺”了,他(她)们更渴望自由成长、平等相处的权利。父女“劳务合同”就是对家庭溺爱的“反抗”,他(她)们需要的是浅层上的平等交换,需要的是生命个体的不容忽视。尽管有幼稚的一面,也着实反映了时下家庭独生子女教育中的不能回避的一些问题,比如怎样处理亲子关系、怎样看待付出与回报等等。

  孩子是父母的希望,这句没有错,但父母带给孩子可能更多的是重荷。这种希望或许包含着自私,或者还涂上功利的色彩。家长们的过分“干预”,却使得孩子不能“自然成长”。或许,这份父女“劳务合同”能让更多的家长有所醒悟,原来孩子们也有这般小聪明,而家长们则需要渐进的调整家庭教育观念。

  当然,这份父女“劳务合同”并非只是女儿的大胆奇想,她虽涉世不深,但受到世俗的影响,知道要以金钱来确定回报的价值。对这种金钱衡量法,父母还得加以正确的引导才行。娇惯和压制,同样会让孩子的成长偏离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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