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死亡少女遗体进行第三次检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瓮安死亡少女遗体进行第三次检验

  贵州省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应邀参与法医专家组工作

  本报贵阳7月2日电(记者周以明)作为“6?28”瓮安严重打砸烧事件的起因之一,瓮安县三中学生李树芬的死因检验结论受到死者家属一再质疑。为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和权威,贵州省有关部门再次组成包括贵州省检察院两名刑事技术检验专家在内的法医专家组,今天上午赶到死者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树芬的家乡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对其遗体进行了第三次解剖检验。

  据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 6月21日晚,李树芬与女友王某等一起邀约外出玩耍。二人与李树芬男朋友陈某及陈某的朋友刘某吃过晚饭后,四人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李树芬突然对刘某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后李树芬乘人不备跳入河中。刘某、陈某先后跳下河中施救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开展救捞,但将李树芬打捞上岸时她已经死亡。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定李树芬系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知死者家属。但死者家属认为李树芬之死有奸杀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此后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进而引发严重打砸烧事件。

  事发后,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李树芬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为充分体现公正、科学和客观的检验原则,贵州省有关部门决定再次组织贵州省著名法医组成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进行第三次解剖检验。应邀参加检验的专家有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法医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处长叶忠源,贵州省检察院检察官、副主任法医师杨永刚,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

  今天的解剖检验从上午11时20分开始,专家组对李树芬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检验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见证了解剖检验的全过程,并在检验笔录上签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检验结果将尽快向其家属公布。检验结束后,李树芬家人按照当地风俗已对其遗体装棺安埋。

  记者发稿时得知,贵州法医专家组今晚从瓮安返回贵阳,他们将尽快对李树芬遗体检验情况进一步实验化验后出具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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