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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主动”,让国企慕名而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三个主动”,让国企慕名而来 扬州广陵:督促起诉半年挽回损失9000万元 “听说只要你们一督促,款就能收回来,我们公司被拖欠国有资产转让款2300万元,请帮忙督促督促!”6月17日一大早,江苏省扬州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人来到该市广陵区检察院民行科,火急火燎地说。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动找上门要求督促起诉,这可是件新鲜事。该院民行科科长任爱梅告诉记者,这主要源于他们的“三个主动”工作法。 主动出击找案源 今年以来,广陵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发现一个“怪”现象:民行科的几位检察官一改往日坐在办公室里埋头看卷宗的习惯,整天在外面忙乎。“我们是去找案源了。”任科长向记者谈起了他们的第一个“主动”。 以往,民行检察工作的案源主要依靠当事人自行申诉,而民事督促起诉的案源则要靠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到相关国资监管部门去搜集。为扩大案源渠道,广陵区检察院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一面在全区所有国有单位中宣传督促起诉法律知识,一面针对近年来土地出让金、银行贷款、国有企业改制资金拖欠较为严重的情况,将广陵区国土资源局、扬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扬州市供电公司、扬州纺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作为工作重点,多次上门宣传督促起诉的重要意义。扬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领导深受感动,专门指定一内设机构与该院民行科对口联系,积极提供案源。 主动调查解难题 传统的督促起诉模式即检察机关发现国有资产受损流失的线索后,直接发出督促起诉书,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广陵区检察院发现,这种模式办案周期长、双方矛盾易激化、不利于进一步招商引资。于是,他们改进工作方式,在督促起诉中注入“柔性”元素,主动找拖欠国有资产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拖欠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今年5月,广陵区检察院在扬州市供电公司了解到,江苏通亚管业有限公司欠缴电费9.2万元。检察官驱车10余公里来到欠费公司,调查欠款原因。得知欠费公司一贯信用良好,此次欠缴电费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后,检察官主动与银行联系,帮忙落实了10万元的设备抵押贷款。贷款到账的当天,该公司就补缴了电费,其负责人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称谢。 主动协调挽损失 督促起诉的最终目的在于尽可能地为国家挽回损失。广陵区检察院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了包括联席会议、信息交流、预案启动、共同挽损、诉讼参与、跟踪监督6项内容的工作合作机制,发现案件线索后,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或督促起诉书,判决生效后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2006年9月12日,明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广陵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到期后,该公司恶意拖欠土地使用费1600万元。广陵区检察院获悉后,于今年1月向广陵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督促其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回欠款,同时还协助国土局多次上门催缴。在法律的威慑下,该公司最终缴纳了拖欠一年多的土地出让金。 据悉,今年1月至6月,广陵区检察院通过主动找案、主动调查、主动协调,共发现督促起诉线索42件,发出检察建议30条,督促起诉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9000万元。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