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巩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三大举措”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9: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 陈皓)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把手”工程、发挥文明城区示范点作用、打造文明亮点、策划文明看点……全市文明委扩大会议后,碑林区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努力发挥省级文明城区示范作用,对照全国文明城市111项内容、276个测评标准,推出“三大举措”,努力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辉添彩。

  去年碑林区荣获了全市首批省级文明城区称号。作为全市首批省级文明城区,碑林区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在巩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省级文明城区的含金量。这“三举措”是实行文明创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街办、部门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打造碑林“文明亮点”,安排专项宣传资金,在辖区主要街道、重点路段设立一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牌,在沿街门点、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印制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宣传册和宣传彩页,在重点繁华街区向市民群众免费发放;策划“文明看点”,在辖区内主要街道、重要路段、路口、自行车保管站、建筑围墙等设立创建宣传广告标语,每个地区宣传标语不少于5个。在全区500多家文明单位中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建我美好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带动各行业、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先锋、争当文明市民”,努力营造“人人为创建出力、个个为古城争辉”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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