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居民可享受医保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9: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顾荣 实习生 李清)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广大登记参保人员就可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缴费方式,错开缴费高峰期。

  居民医保惠及居民。自去年12月,我市城六区率先启动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以来,广大居民的登记参保积极性非常高。尤其是今年6月开始缴费工作以来,不少居民排队缴费,生怕错过了缴费期限。截至6月底,我市已登记参保96万余人,缴费29万余人,即将提前完成市政府提出的“百日百万”工程的阶段性战略,即:从6月份开始,集中一百天的时间,实现全市参保登记人数达100.5万人,覆盖面达到180万城镇居民的60%的目标任务。按照计划,从本月起,已经登记参保的居民就可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了。

  据市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李福忠介绍,我市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很高,目前,平均每天缴费人数都在2.5万人左右。但是个别社区和群众对我市居民医保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导致部分缴费网点出现拥堵现象。为此,这位负责人重申:我市2008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为6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缴费期内缴费,均可从今年7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如果有居民已经登记参保但最近还没有缴费却需要住院治疗疾病,可以先入院,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缴费后,再持有关票据按规定到区县医保中心报销就可以了。因此,建议广大居民不要集中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缴费,以免给自己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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