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村如何管好富裕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09:35 常州日报

  本报讯 村里有钱了,如何管好、用好这些钱?溧阳溧城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给群众一个明白,让干部更加清白。

  溧城镇所辖的大山下村为创建“五化三有”,需投资60万元新建一批公共服务设施,按惯例只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就可以了,但是这次该村却把项目上报至区镇党委、政府。这是溧城镇于今年5月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后当地农村出现的新变化。

  一直以来,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该镇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并结合实际推行村务公开、村财镇管、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离任审计等一系列措施。因为特殊的区位优势,该镇辖区内的47个村、7个村改居社区的经济相对发达,村级经济也比较富裕,但是管钱、用钱的矛盾却很突出,干部是否廉洁,能否管好钱、用好钱,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农民最关心的事。

  为完善管理,加强监督,除了“村民自治”第一道保险外,该镇党委、政府再上一道保险——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度规定,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和投资超1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等群众普遍关心,又与经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上报。凡是报告的事项,先由区镇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受理,再报经党委、政府进行审批之后,才能付诸实施。制度还规定,如果有人违规,将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告诫谈话、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将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把原来的‘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升级为‘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虽然只变化了几个字,但监督内容直接放在‘权’和‘财’上面了!”溧阳市溧城镇纪(工)委书记奚建国如此解释。该制度实施一个月来,各村已有15项重大事项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史裕华 凃贤平)

Powered By Google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