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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患单位搬离居民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11:04 新安晚报
本报讯 在芜湖市镜湖区的一个居民区内有一个大仓库,十年前被人租来开歌舞厅,但一直都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芜湖市镜湖消防大队的强力执法下,近日将另迁新址。 昨日,记者在芜湖市镜湖区团结路团结一村看到,有一家阳光歌舞厅位于村内,面积约数百平方米。一进歌舞厅,就闻到一股霉味,顶上用木条搭成的框架,地面采用木质地板,周围一圈都是破沙发,没有任何消防设施。 消防人员告诉记者,阳光歌舞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面积很大,由于没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情就会造成危险,所以被镜湖区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目前歌舞厅已停业,准备搬新址。 (刘春生 倪国红 本报记者 袁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