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广告千里求医 药到病未除获双倍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曹静)原先生身患糖尿病,看到北京某医院“胰岛激活再生疗法”的电视宣传后,他从内蒙古来到北京接受治疗,可血糖不但没降下来,还出现腰痛的症状。于是,原先生一纸诉状将某医院告上法院。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医院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患者为由,判决医院双倍赔偿原先生购药款。

  该医院在宣传中称:“成功研究中医胰岛激活再生疗法,治疗糖尿病及并发症,经数十万患者临床验证,疗效显著,不论病史多长,血糖多高,均能在短期内恢复胰岛细胞的功能”。该院“专家”在对原先生的症状进行分析后说:“一般情况下,一个疗程即可恢复胰岛素的分泌功能,消除并发症,一个月即可获得满意效果,二至三个标准化疗程可以摆脱药物依赖,完全康复。”

  于是,原先生支付了17825元的购药款,回家后严格按照医嘱服药。但三个疗程的药全部吃完后,他的血糖仍不稳定,并出现腰痛的症状,时常睡觉翻不了身、下不了地。后经了解,原先生发现该医院曾于2006年6月7日因虚假宣传受到过行政处罚。原先生认为,院方用虚假宣传行为欺诈他,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双倍赔偿购药款。

  庭审过程中,医院辩称与原先生之间应该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关系,不是虚假广告合同纠纷。医院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的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欺诈的行为。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理应赔偿损失。因此原先生要求医院返还购药款17825元,加倍赔偿17825元的请求,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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