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学费住宿费2010年前不会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0日03:2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韩晓蓉

  市纠风办、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关于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念起“紧箍咒”,根据七部门要求,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从今秋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取住宿费;高校和职校的学费住宿费2010年前不会上涨。

  七部门《意见》要求,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住宿费政策。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免除学生课本和作业本费。

  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取住宿费,具体范围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可暂时收取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

  七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招生考试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名目的捐资、赞助或超标准收费行为。加强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严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各种招生欺诈行为。

  据介绍,上海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关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的规定,切实稳定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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