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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奥运标志,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0:5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孙超通讯员徐晨霞储晓咚)7月24日上午,桥西区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著名休闲运动品牌服饰的某商场专柜销售的T恤衫上印有奥运标志。桥西区工商经检科执法人员查询了相关信息后认定该品牌生产商并不是奥组委官方合作伙伴,有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嫌疑。

  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在该专柜发现该品牌T恤衫上确印有“Olympic”字样,(“Olympic”是北京奥组委注册的奥运标志,标志备案号为奥150号)。执法人员要求该专柜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并依法对侵权T恤衫进行扣留。

  当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该公司并不是奥组委官方合作伙伴,出现上述问题属于工作失误,将立即在全市的各专柜卖场停止销售此款T恤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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