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自行车撞牛 人晕牛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波 通讯员何卫东)骑自行车不小心碰到路边牛的后脚,导致耕牛与自行车相碰撞接触,车主林女士晕倒,耕牛受惊滚下基围受伤死亡。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水法院审理的一起动物伤人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伤者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三水法院的一审判决,按照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动物所有人和伤者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水法院审理该案的法官认为,林先生的耕牛放养时没有用绳子拴住,在横过基围时也没人看管,任其自由走动,是事发的主要原因,从事故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该院确定林先生承担事故造成损失的60%赔偿责任。林女士看见耕牛时没有及时避让,自行车前轮碰到耕牛后脚,而致耕牛受惊与原告发生碰撞,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应承担事故造成损失的40%责任。

  该法官表示,除非饲养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否则即应当推定其存在过错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林先生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了上诉。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对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的认定及双方当事人责任承担的划分正确,遂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