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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协保就业补贴有条件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4:13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单芸 实习生 钱弘頔

  日前,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发出提醒:在社区“四保”公益性劳动组织和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中就业的人员,不在申请大龄协保人员就业补贴的补贴范围内。

  老王是一名协保人员,今年已经56岁了,现在一家快递公司当快递员,生活比较艰苦,最近老王听说大龄协保人员如果实现就业,可以去申领一笔就业补贴,老王向劳动部门咨询,申请这笔补贴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劳动部门提醒他说,根据本市相关政策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大龄协保人员就业可以申请补贴,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含五年)的大龄协保人员;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规定的协保人员;单位必须已为其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实现市场化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但是不包括在社区“四保”公益性劳动组织和万人、千人、百人就业项目中就业的人员。

  劳动部门表示,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备齐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就业补贴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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