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4日,记者从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对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验放模式实施重大改革,推行直通放行模式,以加快进出口货物的物流速度,缩短贸易周期,降低成本。
据了解,过去,货物在产地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还必须经过口岸检验检疫查验合格,才能顺利出口。推行直通放行模式后,货物在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可以直接签发通关单,在全国各口岸通关放行,每批货物通关时间可加快2到3天。列入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范围的,包括工业品、农产品、纺织服装类等2600多种产品。享受直通放行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5个条件: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分类管理中属A类企业;年进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已实施HACCP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出口企业同时应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年批次检验检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理赔或其他事故。
据了解,我省自今年初就开展了直通放行试点,对出口烟花爆竹等产品实施了产地检验合格,口岸直接放行的验放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我省年进出口货物超过10万批,该模式的全面推行将产生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胡萍 邬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