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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界死刑第一案”迷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5: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庭审中,杨彦明依然不肯交代赃款去向

  提要:被称为“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案”被告的杨彦明,原本是证券营业部老总,因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于2005年12月被一审判处死刑。后被“刀下留人”羁押至今,令人惊奇的是,杨彦明始终“守口如瓶”,不肯透露巨额赃款的去向。今年7月17日本案第二次一审,杨再次被判死刑,其贪污的6500万巨款去向依然成谜。

  农学院学生走上财经路

  出生于沈阳高干家庭的杨彦明,1978年考上了沈阳农学院。1982年大学毕业后,又考取了西北农学院农经系的研究生,毕业后到沈阳某大学任教,之后又顺利调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

  还在读研究生期间,杨彦明就认识了后来同在农行总行工作的妻子。据知情人士介绍,其妻的职位还高于杨彦明,但在2004年杨彦明案发前,结婚20年的两人突然离婚。

  进入农行工作的杨彦明一直勤勤恳恳。20年来,他经历了研究所、研究室、农行信托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经验。

  熟悉杨的人士介绍,杨彦明身上有着东北人的“仗义”,他爱好喝酒,且酒量惊人。但从不讲究,“几盘小菜就可下酒”。除了喝酒和下棋,“他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

  杨彦明在农业银行的事业一直稳中有升。1997年7月,他开始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8月,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杨彦明被任命为该公司北京虎坊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01年,该营业部迁址到望京西园,杨继续担任更名后的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在营业部任职期间,杨彦明出色地操作了几起证券业务,他突出的业务能力为公司同事称道。

  6000多万赃款去向成谜

  2004年初,杨彦明被调回银河证券总部。在其离职审计中,被查出了将近7000万元的亏损,随后,银河证券的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事还未有定论,但杨彦明显然压力巨大。

  2004年4月23日凌晨,在北京一处偏僻的房子里,杨彦明喝完一瓶白酒后,打碎酒瓶,割腕自杀。然而,老天未遂“人愿”,流出的血很快凝固。划下了十几道伤口仍不能结束自己的生命,杨彦明又打开了房间内的煤气阀门,但却突然引起了爆炸。这场爆炸,让杨彦明的贪腐大案走入检方视线。

  在接受检察机关的问询时,杨彦明很快坦白了指使他人取出公款供自己使用的事实。然而,具体金额多少,他却没有说清,因为“取款次数太多,自己都记不清了”。

  杨彦明的作案手法异常简单。他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员工使用营业部管理的身份证,开设了96个股票账户,共涉及资金2.19亿元。其来源为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委托理财资金1.12亿元,营业部账外自营收益4200万元,银行转入资金6005万元。

  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间,杨彦明通过电话或当面告知的方式,指使原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章蓉,从以上账户中为其提取现金。据杨彦明说,取款的次数很多,每次金额较少,“少的几万元,多的十几万”。而章蓉取出钱后,“把钱装进信封,放到他办公桌上”。

  由于章蓉取款完全没有账目记录,杨彦明案2005年12月一审判处死刑后,又被发回重审。

  杨彦明的贪污行为基本上只有他和章蓉两人知道。每次指使章蓉去取钱,杨彦明只是说“要用钱”,章蓉也曾问过这些钱的去向,但杨彦明只是回答“不用你管”。章蓉曾在2000年记过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彦明发现后要求其当面销毁。

  检方曾调查杨彦明妻子的经济状况,但发现其银行存款基本上全是工资收入。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的赃款流向国外。至此,6000多万元赃款人间蒸发。

  挪用公款买千万元房产

  除了涉嫌贪污,对杨彦明的指控中,还有一条挪用公款的指控。

  虎坊路营业部租用的场地在2000年到期,公司决定另租场地,不久,公司在望京新城找到了一处房产。

  但杨彦明的心里同样打起了算盘,他心里想的是,将这处房产“买下来”。为此,他再次指使章蓉从公款中取出了300万元,杨彦明将这笔钱连同三张身份证交给了张明(化名),但只是对他说:“这三个(身份证上的)朋友要办公司,请你担任法定代表人管理公司,按总投资额的1%给你一部分股份。”

  张明于是用这笔钱注册成立了佳杰堂公司,随后,杨彦明再次从公款中取出2480万元注入佳杰堂公司,并用其中的2078万元购买了营业部新的办公场所,即望京西园某处商品房。

  紧接着,营业部从佳杰堂公司将这处房产租下,并支付了三年1210万元的房租。杨彦明又从公款中取出1300万元,连同租金一起用于归还购房挪用的公款。就这样,杨彦明将数额巨大的公款“玩弄于股掌之间”。

  案发后,佳杰堂公司的账簿材料被全部销毁。销毁材料的望京营业部某副经理辩称,曾用佳杰堂公司的钱为营业部员工发过奖金,“怕牵扯到大家”。最终,还是有将近1300万元公款没有追回。

  “操作失败”损失千万?

  由于杨彦明4年来的“守口如瓶”,这份无法确定具体数额的巨额赃款,至今没有追回分文。一旦杨彦明被二审判处死刑,这笔巨款,连同其身后不可见人的秘密,或将永远成谜。

  在问询中,当被问到钱款去向时,杨彦明要么声称“记不清”,要么直接沉默以对。检察机关也没有在杨彦明家中及银行账户上发现巨额资产。但“杨彦明一直在喊冤”,一位参与侦查的检察官说,“他一直坚持自己不是贪污,而是操作失败”。

  但一句“操作失败”,显然难以让人信服。2000年底,杨彦明指示交易部门某经理将本营业部23个股票、基金账户中的约1900万元资金转出,以撤销指定的方式,分仓到其他几家证券营业部,运作一年后,再转回望京营业部。

  然而,一年过后,这笔资金发生了150余万元的亏损,杨彦明于是指使该经理从此次转回资金中提现376万元。这笔钱同样石沉大海,到底是杨彦明用来运作以图挽回损失,还是另作他图,外人无从得知。在第二次一审法庭上,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大胆猜测:赃款中的相当部分被杨彦明用来行贿。至于受惠者到底是何人,杨彦明不开口,谁也无从知晓。“如果杨彦明被判处死刑,那么最终得益的,将是这些隐藏在幕后的人。”杨彦明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认为。但检察机关指出:“如果不严惩犯罪者,那么就会向社会传递一种错觉,即认为只要不说就可以‘免灾’。”

  两次一审判决,法院都选择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这也在昭示着,杨彦明死守秘密,最终也难逃惩罚。

  (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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