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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哈须24小时内办理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5:3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秦雷 记者 王骁)昨天,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展了“迎奥运外国人咨询服务宣传日”活动,为来哈的外国朋友讲解相关政策,并开通了咨询电话,提供便民服务。

  据了解,外国人到达哈市后居住在居民区或小旅店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如不按时申报,将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5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外国人到达后住在大型宾馆的,由宾馆负责为其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外国人在哈尔滨租房居住的,应持本人有效证件与房主到派出所办理登记;外国人住址变更后应在24小时内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年满16周岁的外国人应随身携带护照,以备查验;持Z、X、J-1签证的外国人入境后应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留许可;如果居留许可的项目发生变更,应于10日内申领新的居留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从事文艺演出的还需有文化部门的批件;外国人的护照丢失后应先到丢失护照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报警登记》,然后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护照丢失证明》,凭此证明到本国驻华使馆重新办理护照;外国人应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境,否则应到出入境部门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电话:87661613,自动语音服务电话:84292115、842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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