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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交车爆炸案是我干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5:40  燕赵晚报

  本报南京讯 25日,扬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扬州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一案:一名菜贩在网上自称对昆明爆炸案“负责”,最终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网上自称对爆炸案“负责”

  云南昆明发生连环公交车爆炸案后,23日,有市民报警称,一名网友以“敌对势力”的名义在某知名论坛上发帖表示,对云南昆明公交车连环爆炸案负责,并将继续实施爆炸案。“实在是太嚣张了,也太恐怖了!他发表的激烈言论和恐怖预言,有鼻子有眼的,使我们感到很害怕,也特别气愤!”报警人称。

  扬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接警后,使用高科技侦破手段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IP地址,并在市区宰庄小区74号将正在网上散布恐怖信息的王某逮个正着。王某交代,本月21日,他通过媒体得知云南昆明发生公交车连环爆炸案,此案目前尚未破获,为了引起网民关注和“追捧”,自己编造对该爆炸案“负责”的文字。为引起更大“轰动”,他又发帖表示将于近日组织实施大规模系列爆炸案,并让网民转发该帖到全国各大论坛,妄图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强烈关注”。

  被捕后自诩成“新闻人物”

  据透露,犯罪嫌疑人王某现年23岁,湖北省京山县人,高中毕业后就随父母来扬州以贩卖蔬菜为生。王某故意恶意散布不负责任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4日,扬州维扬警方对王某实施刑事拘留,并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其批捕。

  “警方发现及时,查处迅速,没有使嫌疑人的帖文大范围地被国内各大网站和贴吧转载,否则可能造成更多群众、更大规模的恐慌。此案是扬州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第一案。”扬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夏忠平说。让办案民警啼笑皆非的是,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一直嬉皮笑脸,不但不思悔改,还以“名人”自居,开口闭口都自诩是制造了轰动新闻的“新闻人物”。“我就是觉得好玩,能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我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触犯了法律。”王某对警方说。据《扬子晚报》

  【新闻链接】

  昆明公交爆炸案

  暂无证据表明

  与恐怖组织有关

  另据新华社电 26日,一组织在网上发布录像,声称日前发生在昆明的公交车爆炸案是由他们发动的袭击,对此,云南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紧张的调查和侦破,暂无证据表明该案件与任何组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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