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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与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6:01  哈尔滨日报

  王作龙

  上周写了《狗与城市》,接到不少电话,大多认为挺好,但也觉得意犹未尽,特别有人提出只指责不文明的养狗者,似乎也有欠公允,我们的执法部门哪里去了?我们的法律强制手段哪里去了?

  其实,我前次说的并不新鲜,已经是老生常谈。因为,城市的养狗问题已争论多年,但问题是到现在问题越积越多,不养狗者与养狗者的对立情绪益发激烈,致使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块“心病”。让养狗者提高素质是一个好办法,但是我们的养狗者的素质到底多高,啥时候能提高,由谁来提高都是问题。说白了,有的人你指着他“自觉”是不可能的。现在不少人认为,狗患演化到今天这样不堪收拾的地步,有关执法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百姓将狗患治理不当讥之为“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条狗”,说明民众对管理部门的放任十分不满。而我们的法律缺失,也令人十分失望。

  据说,养狗风是从国外学来的,那我们就不妨看看国外是怎样规范养狗的呢?法国:每只狗脖子上挂“名牌”,注明主人姓名、住址以及狗的名字,没有挂牌子的狗在外游荡将被作为无主犬收容;遗弃狗,便开出罚单。监禁51周,罚款2万英镑;不为狗进行免疫的狗主人将被重罚,伤人的狗如果被鉴定具有攻击性,将被处死。加拿大:给小狗注册10加元,还发本养狗技术小册子;饲养大狗需要买保险,一年保费600加元;出门遛狗,不给狗拴链子、不随时清理狗粪狗尿,要罚款80加元。意大利:狗主人必须在其爱犬的皮肤下植入一个电子芯片,作为狗的身份证,政府发现流浪狗,马上能查出狗主人,开出罚款单,罚一万欧元,监禁一年。

  既然养狗是从国外学来的,那么,有关法律为何不和国外学学?如果真的像上述国家那样执行“养狗法”,我不知道哈尔滨还能有多少家能养得起狗?养狗的不规范,就是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现在的人经常滥用“以人为本”的概念,实际上是“以己为本”,人民的根本利益被演化为“个人的根本利益”,无视集体和社会的利益,扭曲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如果一座城市管不了一条狗,我们的执政能力将大打折扣,公信力将会大大下降。看来,“依法治狗”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据说现在有关人士正在起草《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代拟稿)》,但愿把“民怨”的因素考虑进去,把先进国家的先进法律也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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