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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我市所有郊区市县建成生态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7: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讯(贾燕妮 记者 胡锦枫)到2014年,成都市除中心城区之外,其它14个郊区市县都要建成国家级生态县。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作为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础工作,全市14个郊区市县的生态县创建工程日前全面启动。作为地震之后全市启动的一项重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整个生态县的创建任务将在2014年全部完成,最终实现到2015年把成都建成国家级生态市的目标。

  我市将开展优美乡镇评比

  按照生态市的创建部署,全市将按照两级创建、分步实施的措施展开生态县的建设。到2010年,青白江、温江、都江堰、双流、郫县和蒲江要率先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并通过验收。到2014年,全市除中心城区之外的14个郊区市县都将达到国家级生态县标准并通过验收。

  市环保局生态处处长冷宇祥表示,随着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全面启动,最基础的优美乡镇建设评比和以生态小区等为特色的细胞工程都将在全市各近郊区市县全面展开。

  全面恢复受灾区县生态环境

  据了解,按照创建指标的要求,要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其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有80%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要达到国家级优美乡镇考核验收。

  “经历汶川大地震之后,包括都江堰等在内的重灾区,生态恢复和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将成为创建的重中之重。”冷宇祥说,重灾区生态、植被破坏比较严重,因此生态县的建设规划要紧扣灾后重建规划。他表示,通过优美乡镇和生态县的创建,不仅要全面恢复震后受损区县的生态环境,还要带动整个城乡环境的全面改善。

  ○相关链接

  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标准:全县80%的乡镇要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并为一级行政单位,乡镇有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于25000元,人均财政收入大于380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大于8000元;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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