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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交通违章不能“重民轻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7:30  大河网-大河报

  □耿海军

  行人闯红灯、翻护栏该怎么罚?7月25日,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交通秩序整治大会上发表了如下看法:“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一种手段处罚效果不理想,就用另一种手段处罚。最好罚他一个月1/3的工资,就没人再敢违章了。”(见7月27日《成都晚报》)

  仅闯一次红灯就需罚掉月工资的1/3,处罚是否过重?若按2007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40187元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3348元,其1/3便是1116元,这是执法还是在大街上抢钱?

  街头闯红灯、翻护栏固然与个别行人自身素养有关,但也和许多城市的软硬件建设不够完善和细致脱不了干系。比如,有的地方留给行人的绿灯时间太短;有的地方没有建造天桥或者有天桥但上下很不方便;有的地方汽车道越修越宽而人行道却越来越窄,行人还得与非机动车以及乱停乱放的车辆共同争抢空间……

  整顿和改善公共交通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治理。遗憾的是,张桂芳竟然讲出这样的话:“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适用,就从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找条款;如果治安管理处罚法还不行,就从民法、刑法上找依据;能合并使用的手段就合并使用,争取最大的整治效果!”

  治民时如此严苛,治理官车时呢?有广州本地网友指出,在路面上频频违章、横冲直撞的更多是豪华车、公车和特种车辆,特别是一些所谓的“特种车辆”满街都是,不执行任务也随便拉警报,经常肇事。对于这些危害更大的违章官车的处罚,张桂芳却轻描淡写地说“一律通报车主单位”、“如果领导司机违章三次被抓,将不得再做该领导的司机”——这怎能根治官车的“牛气”、“霸气”?

  开车的、走路的、开普通车跟开特种车的,应当有平等的路权。但现状是,道路设计格外照顾汽车忽略老百姓出行,却又要求行人循规蹈矩;交通执法对普通人违章的规定非常完备、缜密和严苛,对官车的处罚规定则相对粗糙和宽容,执行时还故意睁只眼闭只眼,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市民怎能心悦诚服地遵守交通法律呢?

  “治民理应先治吏”,有了这样的思路,城市交通才能建立起真正良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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