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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律师资源防民告官太荒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7:30  大河网-大河报

  □叶伯有

  强制拆迁激起群众不满,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使“民告官”者失去法律援助。市民陈显状告科尔沁区政府强制拆迁,因请不到律师,他只得自学法律单枪匹马打官司,还有市民只得到外地请律师。(见7月27日《人民网》)

  政府部门对于自身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民事纠纷不是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垄断律师资源,使“民告官”得不到法律援助而打官司无门,从而达到平息民怨的目的。这种荒唐的做法本质上与掩耳盗铃无异。毫无疑问,这种打压式的处理不但无助于解决矛盾纠纷,还会使矛盾纠纷越积越多,最终成为“民怨堰塞湖”。

  近来所发生的公众事件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县民警遭围殴事件等等,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就是长期以来民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致使愤怒的他们很容易被其他人加以煽动。这不能不给我们警示,群众的问题轻视不得。

  就拿垄断律师资源来说,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但实际上必然暗波汹涌。民众的利益遭到侵害,他们必然寻找解决的渠道,找信访部门、打官司乃属于合法和正常的维权渠道,如果这样的渠道对他们来说都行不通,那他们怎能不走极端呢?每位主政者都应该好好想想。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经济强市温州,行政诉讼中原告告赢的比例接近五成,政府屡屡败诉,引起了温州市市长邵占维的注意。他要求市法制办对败诉案作全面分析,引以为戒,并选取近年来发生在温州的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编写成《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发给温州市两万名执法人员,用以总结教训,加强依法行政。

  律师是公民权利的代言人和保护者。当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特别是面对强势的公权的侵害时,弱势的个体往往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来帮助维护权益。然而,当律师被垄断之后,他们就成了垄断者的工具,何谈公平正义?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独霸律师资源、堵塞“民告官”途径的做法,与民主法制建设背道而驰。希望尽快废除这种荒唐的做法,还百姓一个公正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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