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交通局的委托,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城至加吾乡至吾屯砖瓦厂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城至加吾乡至吾屯砖瓦厂公路工程位于同仁县境内。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
二、工程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工期: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三、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施工投标的投标近三年内须独立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成功的累计完成过15公里及以上水泥砼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业绩,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须独家投标。
4、对拟投两个以上合同段的投标人只能有一个合同段中标的可能性。
四、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1日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另带以上各证件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书到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814房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份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将拒绝延迟的投标人。
招标人: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交通局
地址:同仁县隆务镇夏琼路15号
邮编:811300
电话:0973-8722053 13897031001
联系人:张永生
招标代理人:青海省公路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72号
邮编:810008 电话:0971-6155941
联系人:荔继华
200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