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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城地下管网》系列报道之四市民充满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7: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南川西路第二十中学南侧的井盖破坏严重,半个多月过去了,至今仍无人更换。”“城北区建北巷连续五个井没有井盖,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现在还是没有结果。”每天都有一些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向记者反映有关窨井管理方面的情况。

  作为“马路陷阱”受害者的杨先生一提起无盖窨井,情绪就激动:“我去年不慎掉入文化街的一口无盖窨井,导致腿部骨折,当时找了许多部门都没讨到说法,最后建设部门以那口井是‘无主’井为由,‘替人受过’向我赔付了医疗费。但让我想不通的是,到现在都快一年了,那口井还没有盖上井盖。难道有关部门非要等出了事故或被媒体曝光后,才能想到亡羊补牢吗?”杨先生说,“啥叫‘无主’井,无非是窨井的产权单位划定不清,连政府职能部门都无法确定窨井的产权单位,市民维权艰难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某窨井产权单位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工作人员承认,省城的窨井管理部门较多,彼此之间权限不清,责任不明,为敷衍、推诿预留了空间。市民试图讨说法时,这种管理体系的“优势”便会集中暴露,成为维权路上的“拦路虎”。他说:“其实在这方面,外省一些城市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开设专门的窨井报修电话,由专业人员接听电话,并督促窨井产权单位及时修复窨井。另外,不少城市在对所有窨井“身份”核查的同时,还建立了城市地下管网数据系统,对所有窨井数字化管理。这样就有效避免了窨井‘无主’的现象。”其实,西宁市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并对窨井管理作了相应规定。但面对《西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许多市民糊涂了:既然政府早就在窨井管理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那么,相关部门在遇到问题时为啥还要敷衍、推诿呢?尽管《条例》没有对窨井管理作详细要求,但相关部门只要遵照《条例》认真办事,窨井“咬人”的事件自然就会减少,市民维权就不会那么艰难。“小井盖折射出的其实是大民生,我们对相关管理部门充满期待!”市民张云的话,代表了许多市民的心声。(作者:龙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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