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海蔚”执行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8:05  法制日报

  济南中院执结一起营业中商场腾房案

  在山东济南,提起“海蔚”,一般市民都耳熟能详。自今年春天开始,它三天两头就要登上当地报纸的重要版面,什么“海蔚”的商户又闹起来了,“海蔚”的业主们堵门封路了,“海蔚”前的广场地砖被撬起了(以阻止客户停车)……一时间,“海蔚”,这座山东省省会东部的地标性建筑、济东商圈新龙头,竟成了当地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情况最严重的时候,有几百件涉及“海蔚”的案子申请法院执行,另有400余起案件在仲裁中。

  今年7月15日,当地政府终于松了一口气。在济南中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运营商占据的最后一块房产———地下办公区顺利交接完毕,这起沸沸扬扬的业主申请“腾房”案,涉及的两万多平方米房产全部腾空,从根本上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这是一起济南中院法官执行史上最复杂的案子之一,也是济南首例由包租纠纷引发的商场“腾房”案件。

  2006年.山东海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海蔚置业)将其所有的“海蔚商业广场”中心店地下一层约8000平方米出售给山东杰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杰森公司),地上一至三层约13000平方米出租给杰森公司和济南洪楼贵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洪楼贵和),用于“贵和购物中心洪楼店”的经营。这个杰森公司、洪楼贵和以及“贵和洪楼店”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

  然而,这个杰森公司和洪楼贵和,在既没有依约结清购房款和租金、且未经海蔚置业同意的情况下,又将该楼地下一层另一部分强行占用了。

  几经协商未果,2007年6月,海蔚置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停止侵权。法院查明事实后,支持了海蔚置业腾空房屋的诉讼请求。2007年11月20日、22日、23日,济南中院接连作出了3份判决,判令杰森公司和洪楼贵和腾空购买、租赁和侵占的物业,并支付违约金、租金、诉讼费、保全费13759268.79元;同时,海蔚置业返还给杰森公司购房款480万元。

  2008年3月2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的复杂程度,超出了济南中院执行法官的预想。与此相关联的案件中,还有214件仲裁案件。原来,由于杰森公司拖欠业主的租金,214户业主到济南市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后,业主们申请济南中院立案执行;而其余的400多户业主的仲裁申请,也送到了仲裁委。与此同时,该案还涉及319户供应商,1000余名职工。另外,由于洪楼贵和被委托给案外人鲁能贵和公司管理,“鲁能贵和”尚有部分货款未与商户结算,也形成了纠纷。

  济南中院执行局局长朱新建将此案归结为“两多”,除了涉及人员多,还有法律关系多:3起由中级法院审结的案件、214件由仲裁委仲裁的案件,囊括了买卖、租赁、侵权等多种法律关系。

  执行的最大难题是正在营业的商场如何清场;为免除商户和业主的后顾之忧,避免发生群体事件,执行法官决定让有实力的公司接手商厦,从而实现平稳过渡。

  执行的最大难点在于,商场正在经营之中,1000多名职工的安置、319户供应商的“衔接”,是个大问题。

  最理想的方案,就是让有实力的公司接手商厦,从而实现平稳过渡。为此,法院多次协调“鲁能贵和”与海蔚置业,促使双方合作。

  济南中院的想法先是得到了洪楼贵和的托管方“鲁能贵和”的回应,其表示愿与海蔚置业签订租赁合同,并负责商户和职工的安置,但此方案遭到了海蔚置业的坚决反对。由于前期的恩恩怨怨,他们不愿意与“鲁能贵和”合作。这一方案陷入了僵局。

  此时,济南本地最大商业企业———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银座)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参与合作,海蔚置业也表示同意。执行法官遂积极协调并明确提出接手的条件,一要接手商户,二要安置职工。为了稳妥起见,执行局要求银座向法院出具相关文件,并要求它与供应商签订合作意向书。用朱新建的话说,就是法院拿到了“双保险”。

  有了银座的保证,执行法官心里有了底。他们决定先不强制执行,而是让商户自动撤离。

  执行法官将公告张贴在商场四周,公告言明:如6月15日还不自动撤离,法院将强制执行。

  虽然贴了公告,但大家还不放心,朱新建与同事们以顾客的身份频频光顾该店。很快就掌握了一条信息:一部分商户很想走,但被执行人以“不结货款”为由,阻止大家撤离。

  6月11日,执行局组织40多人,分成3个动员组,动员大家抓紧时间撤离。为了防止业户被人利用,执行人员首先到了商场广播室,把执行的目的、要求和政策一遍遍地广播。

  这时,商场以锁门、关电梯等手段,阻止商户撤离!执行法官果断地对阻挠执行的商场保安部主管徐某采取强制措施。到当晚7时,所有的商户全部撤离。

  不料,意外又出现了。被执行人见到大势已去,控制着配电室不肯交接。配电室是商场的心脏,还控制着附近上千户居民的住宅用电。朱新建在配电室门口,苦口婆心给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做解释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的交接。

  执行二庭庭长庄少玲兴奋地说:“比预想的结果要好。当时的预案是,能撤出50户就算胜利了。结果,当天全撤出来了!”让她高兴的事情还有,涉及海蔚商城的214件仲裁案,也已执行终结。

  7月15日,经过执行法官刘江多次协调,杰森公司与海蔚置业达成和解协议:杰森公司将其控制的3000平米房产交给海蔚置业。至此,在当地轰动一时的“海蔚商业广场”腾房案画上了句号。

  说起这件案子,一些商户和业主都很高兴,商户们兴奋的是自己可以成为银座这个商业大家庭的一员了,业主们则解除了房租的后顾之忧。海蔚置业总经理曹述建,一连用了三个“没想到”:没想到法官想得比我们都周到,没想到执行这么快、没想到执行效果这么好。

  姜东良 袁成本

  执行法官心中要装着稳定

  □采访手记

  在济南中院,执行法官们经常碰到群体性案件,他们都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济南市十六里河兴隆村9年前将一块土地出让给某公司。然而,915万元的出让金一直没有收回。今年,一家银行和另一家公司向法院主张查封这块土地,进行拍卖。闻听消息的村民不干了,他们到处反映、申诉。执行法官找出所有权优先的法律依据,经协调,将村民的受偿顺序从最后提到了前面,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不光大案如此,小案也不例外。

  因邻里纠纷,家住济南市市中区的张某,夜里将邻居卓珊珊家的房子倒上汽油,一把火点着了,造成一死两伤。法院判处张某死刑,赔偿卓珊珊及其母亲49万多元。张某被执行死刑后,其妻子下落不明,赔偿金成了空头支票。由于重度烧伤,年仅14岁的卓珊珊和母亲失去了生活能力和生活来源,靠政府提供的低保生活。每年,执行局的法官都会给他们母女俩捐款。但由于后期治疗的费用巨大,法官的捐助犹如杯水车薪。

  今年1月18日,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中院联合下发了《特困申请人执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执行法官立即帮卓珊珊申请救助。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卓珊珊5万元的救助金,近日,第一笔救助款3万元已经交到她手里。

  截至6月,济南中院今年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467件,执行终结456件,所执行的案件均案结事了。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