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他人想假借牵红线来骗取钱财时,不但不加以阻止,反而相互勾结,合伙诈骗。7月16日,经河南省博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谢仁刚、肖付权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
2007年9月中旬,在博爱县打工的肖付权接到谢仁刚的电话,想让他帮忙给外甥女在博爱找个婆家。于是,肖付权便联系到了白坡村已经快30岁还未娶到媳妇的赵某。同年9月23日,谢仁刚带着外甥女孔兰兰(另案处理)找到了肖付权,将假借婚配来骗取钱财的想法告诉了他。念于多年的交往,肖付权予以默认。到赵家后,肖付权谎称谢仁刚是其多年的老朋友,以此取得了赵家的信任。后经双方协商,在赵家拿出1.8万元抚养费后,孔兰兰当天就留在了赵家。为“感谢”肖付权,谢仁刚给肖2500元作为酬谢。9月26日,孔兰兰趁赵家无人跳墙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