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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官员释疑种族歧视条例:仅需提供英语解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09:30  中国新闻网

  

港府官员释疑种族歧视条例:仅需提供英语解释

  (图片来源:星岛日报)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为保障香港逾34万名少数族裔人士,《种族歧视条例》本月三读通过。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邓尔邦强调,公众对条例存有太多误解,条例无规范各大小企业要提供族裔语言翻译服务,只要提供英语解释已符合法例基本要求,平机会更会增订一套全新指引协助解释法例,加强公众认识。

  平机会主席邓尔邦强调,自《种族歧视条例》通过后,社会各界担心误踩种族歧视地雷而违法,他直言,这是市民及各界对条例认识不清楚所致,条例并非如洪水猛兽般,更非扰民措施。

  立法会本月10日三读通过《种族歧视条例》,严禁雇佣、教育、提供服务、选举、聘用及参加会社六个范畴种族歧视,语言歧视豁免则遭否决,任何种族歧视、种族骚扰及中伤行为均属违法,一经定罪,违例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入狱两年。

  邓尔邦指,各界认为法例存在很多灰色地带是存误解,法例无规范所有小企业、档口均需提供少数族裔语言翻译,他形容社会各界以“极端例子”误解法例,例如卖水果店、的士司机、屋村医务所以至街头餐馆,遇有少数族裔人士光顾,即使店主及司机不能提供语言翻译服务,他重申,这不属犯法。

  “这条例并非要一刀切解决种族歧视,最重要视乎其服务性质、对象、能力及资源是否可合理提供语言翻译。”邓尔邦指,过往调查显示,全港逾34万名少数族裔人士中,逾七成半人懂英文,只要为他们提供英文解释,甚至尝尽各类身体语言、手势、写纸条等表达方法,已符法例基本要求。

  邓尔邦强调,若服务者不懂英语,即无能力作翻译,也不属犯法。他指,香港有六种族裔语言普遍使用,特区政府也不可能要求每幢大厦、每间餐厅餐牌详列六种语言,这已是不合理要求,“去外国旅行,你也不会要求路牌会有中文?也只是英文各国通行。”

  由于社会大众对条例缺乏认识,邓尔邦指,除着手拟定雇佣实务守则,更会为公私营机构制定一套全新指引,以解释法例,加强公众认识,他期望指引可尽快推出。

  雇佣实务守则针对雇主招聘时,无论招聘条件、晋升机会、员工福利及解雇问题,不可因其种族而给予较差待遇,他指,平机会将咨询雇主团体、非特区政府机构及公众咨询,预料最快明年4、5月正式推出守则,它将具法律效力。他续指,现仍需等待特区政府刊宪,条例才正式生效,暂时不知何时落实,他估计条例与实务守则的实施期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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