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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常州公安执法品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10:05  常州日报

  本报讯 为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市公安局根据省厅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创建执法示范市公安局、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所队和执法示范岗位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和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着力打造常州公安执法品牌,保障和促进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和谐常州建设。

  为确保“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单位执法实际,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措施。同时要选择执法基础工作较好、执法水平较高、执法质量优良的单位,通过派驻执法质量服务队等形式,重点加强培养和扶持, 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据悉,执法示范单位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要通过“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培养和创建2个全市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17个全市执法示范所队、40个全市执法示范岗位。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争创全省执法示范市公安局,同时培养和争创2个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10个全省执法示范所队和20个全省执法示范岗位。并通过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激励、带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迈上新台阶,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公安机关有影响的执法工作经验和品牌,使我市公安执法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使之成为树得起、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执法示范单位。(荆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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