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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集中在乌鲁木齐等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1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28日电 (记者 孙亭文) 新疆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吴新光27日透露,今年新疆共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4家,其中乌鲁木齐市46家,昌吉州16家,占新疆重大火灾隐患总数的73.8%。

  据悉,截止目前,已经有65家整改完毕并销案,遗留19家未整改完毕,其中政府挂牌督办的有3家。昌吉、博州、哈密、克州等地已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乌鲁木齐市尚有14家重大火灾隐患未整改完毕(2家政府挂牌督办),伊犁、塔城、吐鲁番、喀什、和田还各遗留1家,其中喀什所遗留的1家是为政府挂牌督办。

  据介绍,新疆重大火灾隐患形成的原因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以及未能按图施工项目较多;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因素造成各地存在大量多产权单位,无统一的管理组织,消防设施损坏严重;三是随着消防技术规范的不断修订完善,许多老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不符合新规范的要求。

  吴新光还说,新疆将于7月31日前完成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对于整改不完的单位,自8月1日起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在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期间,有关部门需定期进行检查,杜绝擅自开业经营、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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