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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餐饮公司偷气 燃气表里放异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13:3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君太太平洋百货公司将商场6层先后租给3家餐饮公司,此后被燃气公司发现餐厅的天然气表被放置异物,使之计量比实际减少,“偷”了30万余元燃气费。支付了燃气费差额后,君太公司将3家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追讨燃气费。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三家餐饮公司赔偿燃气费。

  君太公司称,2003年12月,公司将百货商场的六楼先后租给3家餐饮公司,租赁期间的水电天然气均由承租人自行交纳。去年9月,北京燃气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员工餐厅巡查时发现,燃气表IC卡计量控制装置曾被人私自拆卸,在计量设备控制装置横轴处故意放置了异物,阻挡设备正常运行,使计数少于实际用量。燃气集团要求君太公司补足30万余元差额。

  君太公司认为,虽然员工餐厅天然气开户人是该公司,但实际使用人是先后在此处经营的3家餐饮公司,差价也应由3家公司负担。

  法院认为,君太公司补交了燃气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平原则,补交的燃气费用应由三家餐饮公司分别承担。法院判决三家公司根据经营时间计算,承担14万余元至3万余元不等的燃气费。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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