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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15:16  红网

  当前,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些问题若不逐步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群关系,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当前损害农民利益的几个突出问题

  

  (一)农民建房违规收费问题突出。收费问题涉及到县、乡、村、组四级。根据规定农民依法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新建住房,国土部门只收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建设部门只收《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另根据《耕地占用税条例》,每平方米征收耕地占用税12.5元。除上述税费外,不得向农民建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据调查,从2007年12月到今年5月,某县实际审批农民建房用地369宗,国土局除代财政收取耕地占用税外还擅自征收耕地开垦费15元/㎡,另外,还以国土局的二级服务机构名义收取测绘费150元/宗,代办费0.8元/㎡,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乡(镇)政府又以规划站或其他站所名义收取国土规划费等费用8元—35元/㎡(水田、旱土、空坪有差别)。大部分行政村、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又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收取宅基地费5—20元/㎡。而且县、乡、村对上述收费都没有进行收费公示,系暗箱操作。

  (二)教育乱收费还时有发生。按规定,从2008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除可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向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一律免收学杂费和书籍课本费,禁止收取其他服务性费用。某县今年春季开学时,还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特别强调严禁乱收费,严禁为有些企业事业部门代收保险费、防疫费,但是会后,还是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某县一乡某小学今年3月向学生收取不合理费用。边远山村的小孩读书依然困难,学生还要交纳代课教师费等费用,如一个村自办了一至二年级(复式班),由于无公办教师愿意到那里任教,村里要求每个学生交纳260元用于聘请代课老师。还有,乡镇中学或村小学存在公办老师私自请人代课的现象,教育质量未能保证,学生家长意见反映强烈,这些公办老师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少部分,一般400元左右给为其代课的老师,自己则去干其他的事情。另外,全县不少村集体组织向学生(家长)收取10元—40元不等的课桌椅费、门窗损坏维修费、建校费。

  (三)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征收使用不规范。按中央规定,对村内农民自愿兴办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村民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自愿筹集资金和劳务。在一些县(市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一是程序不到位。所议事项一般只是在党员组长会议上表决,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也未报乡镇审核和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二是超标准收取议事资金。按规定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但是,不少村都超过了这一标准。这几年,村级搞农业开发,在村里修建渠道,县农业开发办申报项目,经批准后国家出资2/3,剩下1/3由村级负担,由于村里缺乏资金来源,事实上这1/3大都由农户集资摊派,而且标准均超过10元/人。三是议事筹资范围扩大化。按照上级要求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投资主体是不同的,通村公路投入应由各级政府分别负责,分别出资。但实际操作中,我县通村公路大部分资金,还是由村里负担,财政只负担少部分。

  (四)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害农民。假劣农资主要有种子(苗)、农药、复混肥、农机和农机配件。有些化肥有效含量不足,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损害农民。今年上半年,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假劣农资4起,涉案金额2.5万元,农业局查处3起,涉案金额2万元。假劣农资影响极坏,不但造成农民的直接经济损失,危害更大的是造成全年的农作物失收、绝收,导致农民一年辛勤耕耘白费。

  (五)农民的隐性负担显著增加。去年下半年以来,粮食、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上涨,给农民得到了一定实惠。但是化肥、农药等资料价格上涨更快,种田成本增加,隐性负担加重,抵消了国家给农民种粮补贴带来的实惠。种田利润率太低,导致农民宁愿撂荒良田,不愿种田的现象较突出。尿素、复合肥等化肥价格比去年同期每包(50公斤装)均上涨了40—70元不等,个别品牌进口复合肥竟涨了140元/包。一些经销商趁机串联哄抬农资价格。

  (六)村级报刊征订存在超限额现象。按规定村和农村小学公费订阅报刊费全年不超过500元,集体年纯收入过5万元的村也不得超过1000元,但现实是大部分村都超过了这一标准。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是个别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有些干部工作出发点不是如何为农民服好务,而是视农民为“唐僧肉”,想尽一切招数如何从农民处捞到更多“实惠”,他们的收费原则,只要农民不到上级上访就大胆地收,能收到钱就是英雄,否则就是狗熊。这已成为部门乱收费的潜规则。

  二是部门利益化所致。有些单位对党的宏观政策疏于学习,一直以来,以小集团利益为中心,不顾大局,为所欲为,只顾部门利益,不顾群众利益,对当前党重视民生问题的大政方针视而不见,放松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甚至其主要领导直接下达收费任务指标,视完成收费任务给予奖罚。

  三是乡村为保运转向农民收费。为了保持乡镇政府运转,筹集干部职工的工资,不少乡镇以“两张皮”——地皮(农民土地建房收费)和肚皮(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主要财源。全县大多数村级组织无固定收入来源,收入主要靠上级拨入,日常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无法保证,为了保持村组织运转,也只得违规开口子向农民收取建房费等费用。

  四是上级部门对乡镇下达订阅报刊任务较重。宣传部门对乡镇下达报刊杂志订阅任务较大,乡镇完成不了,又把任务下到村里,导致村级超标准订阅报刊。

  五是农经部门监管乏力。在当前体制下,农经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由于本身无处罚权,只能提出建议,提请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客观上给有些部门有机可乘,为了小集体利益,肆无忌惮。

  三、对策建议

  

  解决损害农民利益问题需要领导重视,部门协作,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特别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惩防并举。

  (一)以民为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当前,要认真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阳奉阴违,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搞坑农害民之事,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走群众路线,绝不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二要摆正位置,善待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必须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并以此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农民群众应享有的利益,必须不折不扣、毫不保留地让予农民。上级考核干部不能只注重经济效益,应更看重社会效益。

  (二)加强监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农民负担问题涉及部门众多,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仅靠哪个部门去做是很难凑效的。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有效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各部门要全面自我检查涉农负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涉农负担文件。二是各部门务必增强服务“三农”,稳定农村的责任意识。当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上升到确保国家政治大局稳定,保持农村持久安定团结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必须站到惩治腐败的角度去评估农民减负工作。三是要加大涉农负担联合整治力度。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等部门要联合出动,全面整治涉农负担问题。要加大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要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制度。同时县农经局必须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经常对各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敢于碰硬,对查出的问题要上报有关领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曝光,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该依法追究责任的,一视同仁,惩一儆百,绝不手软。当前,要对全县农民负担工作来次回头看,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包括国土,教育等部门必须无条件地对本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作次全面深刻的检查盘点工作,对一般问题实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灵活处理,对严重问题必须重点整改,绝不能听之任之。

  (三)量力而行,不盲目建设增加农民负担。当前,国家号召进行新农村建设,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然而,必须注意一个“度”字,过犹而不及。新农村建设首先要生产发展,这是一个前提,农民发展公益事业,必须立足这个前提,不能超前搞建设,劳民伤财。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必须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标准的上限规定。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县乡公路建设一律不得向农民筹资,通村公路要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由政府承担工程预算投资,资金缺口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向农民搞统一标准的集资,不得新增债务贷款修路。农业开发办搞农田水利,机耕道建设等项目也必须量力而行,不得加重农民负担。

  (四)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没有公示的费用,农民可以拒交。物价部门要经常检查物价变动情况,对涉农物价公开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种规范性收费文件的时效性进行检查,凡过时的收费文件一律停此执行。对各乡镇的收费公示牌要适时更新。凡收费必须开据正规的票据,并写明收费项目,不得使用模糊词语,混淆视听。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会签,必须经过县农民负担监督理办公室的审批备案。

稿源:红网 作者:李宝军 雷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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