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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出台震后生育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19:45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在这项新的地方法规中,三类家庭被许可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是现有一个子女且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符合规定生育两个子女且都伤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二是夫妻一方为三级以上伤残,家庭现有一个子女的;最后一类是夫妻一方为丧偶再婚,双方现有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

  刘 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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