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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选村干部失衡心理应及时疏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8日20:14  红网

  最近,笔者走访基层干部时了解到:在并村并组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一些村干部因落选而心理失衡,有的落选村干部精神一蹶不振,对村组工作漠不关心,不闻不问,甚至反对;有的纵容、煽动自己的亲友闹事,采用极端手段对新当选的村干部进行报复,制造紧张气氛,在社会和群众中产生了极坏影响。

  部分落选村干部产生消极情绪,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复杂心理:一是自卑心理。一些落选村干部不能正确面对和接受从“村官”到“村民”的角色转换,感到在任时受领导重视、群众尊重,落选后“人走茶凉”,少人关心,少人过问,自卑感油然而生。二是恐慌心理。有的落选村干部离开紧张繁忙的基层工作岗位后,面对现实生活茫然无措,不知道如何定位,生活失去了方向和目标;有的担心群众和新当选的村干部对自己有意见,害怕自己及家人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下降,心存疑虑和担忧。三是报复心理。部分落选村干部认为自己在任时辛辛苦苦为群众办实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群众应该认可,只是因某些人“釜底抽薪”,才导致自己落选,对此心生忌恨,甚至到了要报复某些人的程度。

  落选村干部大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过贡献,他们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声望和影响力,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积极因素。一旦他们因心理失衡而情绪失控,处处“找茬子”、“唱反调”,势必影响新的村级班子开展工作,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在努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顺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及时疏导、化解落选村干部失衡心理,把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凝聚到发展事业上来。

  首先,要深入宣传相关政策。部分落选村干部心理失衡,是由于对换届选举工作缺乏理解,对相关政策不熟悉。为此,基层党委、政府应精心组织,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在确定换届选举方案时,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主动上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使选举程序、选举原则、选举纪律人人知晓。特别要注重引导村干部、党员增强民主意识和宗旨观念,使他们深刻认识做好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看待个人进退留转,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要主动上门走访安抚。大多数落选村干部心里愤愤不平的原因是:感到自己离岗后少人关心少人问,短时间内很难适应从“村官”到“村民”的过渡。对此,基层党委、政府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新一届村干部与落选村干部定期座谈和定期走访制度,组织他们深入到落选村干部家中走访慰问,特别是分管领导应主动带头走村入户,做好落选村干部思想安抚、情绪疏导。在走访安抚时,既要肯定他们在任期间的工作成绩,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落选,全力支持党委、政府和新任村干部的工作,又要帮助他们分析落选的原因,鼓励他们努力创造条件参加下届竞选。

  再次,要及时为其排忧解难。一方面要认真做好落选、离任村干部待遇落实,及时兑现落选、离任村干部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解决离任村干部经济补助等待遇问题,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坚持每年利用节假日开展离任村干部慰问活动,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帮助落选村干部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为他们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引导他们在发展农村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设定适当的工作岗位,让落选村干部充当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的参谋助手,促使他们离岗不离心、卸职不泄气,主动为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稿源:红网 作者: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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