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办管理员与村干部结伙贪污
本报讯 征地办管理员与村干部联手虚增土地面积113亩,侵吞国家土地赔偿金108万余元。昨日,5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7年半至缓刑。
他们分别是:何世才,原江北区土地征用办公室管理人员,2007年7月接手江北区鱼嘴镇和铁山坪片区征地外地调查及拆迁补偿工作,总策划,并根据被征地人的名单虚增土地面积;李全华,江北区鱼嘴镇草坝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负责提供被征地人的名单;吴利民,渝北区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调研员;廖胜利,无业,与吴利民进行钱财的分配;李萍,农民,联系被征地人的中介者。
法院调查核实,2007年7月,江北区鱼嘴镇草坝村6社征地时,几名被告获得8名被征地人的名单。他们根据这8人的情况,虚增土地近27亩,多获得土地补偿金252718.46元。在江北区鱼嘴镇堰坪村2社、3社的征地中,他们先后联系了26名被征地人,虚增土地85余亩,虚增土地赔偿金高达831059.28元。何世才还收受贿赂——去年10月,被征地人蒋某、田某、胡某委托何世才帮助虚增土地,共行贿2.6万元。
去年11月8日,何世才主动向所在单位交代罪行。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芳
网络编辑:孔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