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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开发商获赔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4:00  舜网-济南日报

  于瑾

  近日,记者再次见到于瑾时,这个曾经成就斐然的女开发商,看上去气色好多了。去年6月21日,在监牢里度过509天后,于瑾被无罪释放。

  但这次,于瑾却晃着手里薄薄的几页纸,对记者说:“看,对我错抓错判的顺城区检察院和法院要向我赔钱了”。5万元左右的赔偿额,被于瑾认为是阶段性胜利。

  “有人说,在中国,做个举报者从来都不会有好下场。”于瑾苦笑道,何况我举报的还是市委书记?但不论怎样,连省纪委处理此案的专案组人员都认定,正是因为于瑾等人的举报,最终导致了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的案发。

  天上掉馅饼:553亩土地找上门

  2003年5月的一天,于瑾接到弟弟于加威的电话。于加威告诉她,抚顺市市委副秘书长秦连翚领着市长王某的妹妹找到他,说“你姐姐房地产搞得不错,抚顺市有项目,希望交给你姐姐来开发。”

  于加威向于瑾介绍说,秦连翚引见的市长的妹妹叫王东霏,在抚顺很有能耐,不仅能拿到地,并且价格很便宜,才8万元一亩。

  2003年7月底,于瑾返回沈阳。在于加威的介绍下,秦连翚再次出现。在沈阳新南国饭店见面时,秦连翚后面还跟着王东霏。秦连翚表示,王东霏见你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合伙搞房地产,因为王东霏能拿到抚顺市望花滩的土地。

  但于瑾根本无心重操旧业。这时,一个来自上海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介入,让于瑾改变了主意。开发商姓贺,是上海金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曾在抚顺当兵多年,想在抚顺投资开发房产项目。

  于瑾说,贺某在抚顺考察一段时间后,觉得抚顺市望花区营口路北的望花滩不错,值得投资。但贺怕拿不到地,于是想找本地开发商联合起来干,他辗转找到于瑾,反复劝说她一起开发望花滩。

  面对如此实诚的商业伙伴,以及看上去唾手可得且价格低廉的大片土地,于瑾最终动心了。2003年8月16日,她代表的辽宁圣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贺某所代表的上海金鹤置业发展公司签署了《联合开发协议书》,商定双方按8∶2的比例合作开发望花滩553亩土地。

  于瑾和贺某喜在心头,认为对于项目的牵线人——— 市委副秘书长介绍的“市长妹妹”王东霏不能亏待。于是,2003年10月19日,贺某与王东霏签订合同,许诺给王东霏巨额居间费。

  “市长妹妹”是假的

  前期似乎顺风顺水。居间合同签订的第二天,也就是2003年10月20日,王东霏告诉于瑾和贺某,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说了,那块地可以给你们,需缴纳土地保证金62万元。

  土地保证金是分两次交的,一次30万元,一次32万元,交完后,王东霏还给了贺某一张专用收款收据,上面注明收款事由是“购买望花滩土地保证金”,收据上还盖着“抚顺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鲜红印章。于瑾稍稍有些诧异:收据怎么不是财政收据,而是国土局的收据呢?但那时候她没有深究。但接下来,事情却慢慢不对劲了。

  此时,身在沈阳的于瑾却听到一个说法:王东霏并非王某的妹妹,而是情人!于瑾接下来听到的消息却让她感到震惊:市长王某被举报了,原因跟王东霏有关。

  于瑾马上找王东霏核实,王东霏承认确实如此,并表示,因为太想得到这笔巨额居间费了,多次强迫王某批地,但王某坚持原则没有应允,一怒之下,她将王某举报了。

  于瑾和贺某认为,既然办不了,王东霏就应该退钱,被逼无奈的王东霏说,实在不行,就帮他们找到抚顺市委周银校书记,“他肯定会帮忙”。

  骗局中闪现市委书记身影

  周银校1946年生于杭州,从1997年起,他先后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

  2004年2月18日,辽宁省“两会”期间,王东霏拉着于瑾和贺某等人,说去见周银校书记。

  当时周银校住沈阳工会大厦,王东霏到了后,打电话给周,约好在工会大厦旁边的皇鑫酒店见面。

  周银校随后就到了,跟王东霏进了一个饭店包间,于瑾与贺某则进了对面的包间。不一会儿,贺某去敬酒。在敬酒期间,周解释说合同确实是真的。

  但贺某没料到,2004年3月,周银校与市长王某同时被调离抚顺,周银校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听到这个消息,贺某心急如焚,他赶紧派人去找周银校。周银校对贺某派出的工作人员说,地都办完了,手续都批好了,合同马上就下来了。果真,3月下旬,王东霏一连拿来五个文件,说在周书记的关照下,事情都办妥了。

  但于瑾看到文件后,发现文件中国土局局长的名字“江润黎”写成了“姜润黎”,而且,土地图纸也不对。她断言文件是假的。于瑾马上派人直接去找土地局领导核对文件,结果,土地局一位副局长告诉他们,文件全都是假的。

  贺某这时才明白,他们被骗了。无奈之下,他们选择了报案,将王东霏举报到了沈阳市公安局。

  在查办王东霏诈骗案的过程中,于瑾从王东霏家中看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2004年3月周银校写给王东霏的。信中说:“因为于瑾以前告过我,让我很没面子,我恨死她了。如果利用动迁户上访的事定不了她的死罪,东霏你把土地这事办好,我们照样能在抚顺判于瑾死刑,让于瑾倾家荡产死在抚顺。”于瑾这才警觉到,原来市委书记周银校竟然是利用望花区土地开发一案有意陷害她。

  无奈之下,2004年8月,于瑾和贺某联名给辽宁省纪委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抚顺市委书记周银校视招商为儿戏,公然与一无业女子沆瀣一气,诈骗巨额钱财。”

  终于告倒市委书记

  于瑾和贺某的举报,引起了辽宁省纪委的高度重视。

  由于证据确凿,2005年8月,辽宁省纪委和辽宁省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对周银校进行调查。8月13日,周银校被省委找去谈话后,就再也没能回家。2005年11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周银校实施逮捕。2006年8月4日,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银校有期徒刑14年。 (文图均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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