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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2·15”火灾事故责任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造成11人死亡4人受伤的浙江义乌“2·15”重大火灾事故责任人、义乌成帅酒店负责人成昆法,28日被义乌市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查明,成帅酒店于2001年10月营业,酒店老板成昆法为了能多营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对酒店内部进行改造,该酒店各楼层均未安装指示标志灯,酒店消防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昆法身为酒店的经营管理者,系第一安全责任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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