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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少年被判三缓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9日04:0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自首少年被判三缓三
本报4月1日的“新闻蓝页”版面曾详细报道过周三石的故事。

  文/本报记者 李颖

  本报4月初曾报道《周三石自首记》,讲述了失足少年周三石(化名)逃亡5年多后最终投案自首的故事。本报记者曾于3月底陪同周三石,坐火车从深圳前往上海自首。报道出街后,不少读者都非常关心周三石自首之后的命运。

  日前,周三石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7月24日,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处周三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现在,周三石已经在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会员单位——上海一家物流公司上班了。

  7月26日,本报记者接到了周三石本人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说,想通过报纸感谢那些关心和帮助他的人:“谢谢你们对我的关心。我会好好上班,踏实做人。我一定会用行动回报所有关心我的人,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把大家的爱传递给像我一样需要帮助的人。”

  案件回放:自首当天曾大哭

  周三石出生于陕西安康的一个小镇上,他十几岁便出来打工,几年间曾多次辗转上海、广东等地。

  2002年,周三石17岁,正在上海长宁区一家高级酒店的KTV包房里做服务生。有一天,他的老乡叫他一起去“吓唬吓唬”一个女孩,因为那个女孩欠钱没还。后来,双方发生了争吵。老乡把女孩绑在了椅子上,拿走了女孩的银行卡,还让周三石拿走了女孩的手机。后来,女孩挣脱后报了警,周三石和老乡迅速地离开了上海。周三石的老乡后来被警方抓获,而周三石则逃到了广东东莞,心惊胆战地过了5年多的时间。

  2007年12月24日,周三石在王金云创办的“中华失足者热线”网站上留言,倾诉心中的苦闷和压抑。

  今年3月21日,周三石最终鼓起勇气在王金云的陪同下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投案自首,拿到独家消息的本报记者也一路陪伴,并写出了长篇通讯《周三石自首记》,引起了社会反响。

  自首前,周三石和家人一一通了电话,痛哭不已。

  市民素不相识却成监护人

  7月25日下午,参加完周三石案件庭审的王金云从上海回到深圳,第一时间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自本报报道以后,社会各界给予了周三石极大的关爱。4月12日,阳光下之家在深圳与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签订了《联合帮教周三石合作协议》,双方达成了周三石在羁押、服刑期间的帮教计划共识。随后,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郑志律师得知周三石情况后,主动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俞芷中是上海一位普通市民,现在已经退休在家。俞芷中虽然与周三石素不相识,但现在他不但申请成为阳光下之家和上海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还两次去看守所探望周三石,现在他已是周三石缓刑期间的监护人。

  法官着便服审判

  今年6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周三石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出,尽管周三石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他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能主动投案、积极退赔赃款,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王金云告诉记者,庭审当天,法院不但让法警打开了他戴的手铐,还搬来椅子让他坐下,而审判长和审判员也都没有穿法官服,而是便服。法院当庭判决:鉴于周三石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为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较好,因此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两天,周三石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开始上班了。俞芷中说:“周三石要做装卸工和搬运工,他要从基层开始做起。”他还说,在接下来的3年里,他将跟踪拍摄周三石的生活,到时候让周三石去给别的劳教人员讲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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