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鹰 实习生 王晓凤
本报讯 (记者 李红鹰 实习生 王晓凤) 黄陂一农民工在北京工地上作业时突发脑溢血,生命垂危,但工头却以“不是工伤”为由,拒付抢救费用。昨日,几位在京打工的老乡无奈致电本报寻求帮助。
据介绍,患者王后群是黄陂祁家湾夏王村人,今年46岁。今年6月,他随乡亲们来到北京通州一工地打工,操作混凝土搅拌机。本月23日下午5时许,王在往搅拌机里填充泥沙材料时,突然倒下。由于天气闷热,工友们以为他中暑了,辗转由小诊所送入通州区潞河医院,才被确诊为脑溢血。开颅抢救后,王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医生介绍,王是高血压引起的脑溢血,但是不是因中暑引起的高血压还不能诊断。目前,抢救费用为1.2万元,但工友们用他们的工钱只凑着交了700元。如果再拿不出费用,就无法进行下一步手术治疗。
工头为何不肯支付抢救费用?记者四处寻访,终于打听到工头姓冷,冷老板的态度是:“王不是工伤,不应由我付医药费。”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迪尔律师事务所杜金凤律师,据介绍,即使王的工伤不能认定,但他与工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应当享受工头提供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工头应当支付部分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