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盗无法调看监控录像谁负责
见习 林慧婕
本报讯(见习记者 林慧婕)同一单元三户居民都被盗,物业却无法提供监控录像。家住马池路沿海丽水家园的刘先生昨致电本报咨询,小区物业是否该承担责任。
刘先生说,26日6时许,他与妻子起床时发现家里失窃,丢失了价值一万多元的物品。楼下3楼和4楼的邻居也被盗。他马上报警,民警赶来后,要求小区物业调看当时的监控录像,小区保安队长却称,前段时间下暴雨时,雷电击中了监控系统,导致部分监控系统瘫痪,一直未维修,所以该段时间的监控录像无法提供。
刘先生认为,当初装修时,小区不允许业主安装防盗网,现在小区的监控系统又形同虚设,物业应为此次被盗负担一部分责任。
该小区物管胡经理表示,他们已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24小时的安保服务,履行了合同。监控系统的维修需动用业主们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因全体业主并未一致同意动用该基金,监控系统才迟迟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