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德壮)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省政府法制办近期会同省审改办等单位,已初步完成对58个省级部门原有11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审核,拟保留490余项,取消调整300余项,下放40余项,合并200余项。
据悉,此次清理着力精简了涉及企业投资经营、建设项目立项、市场准入等审批事项。对于部门坐等企业报材料审核、审批后不管生产经营情况、出了问题不负责任的事项,以及本来应该提供协调服务,却以审批方式代替服务的事项,一律转为日常监管、事后监督或者公共服务,不再进行审批。多部门对同一事项在不同环节实施的行政审批,采取联合审批、信息共享等方式合并。对清理后转变管理方式的非行政审批事项,只要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也比照行政审批进行规范,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
在清理基础上,审核组同58个部门面对面对审批流程进行研究,统一了名称、法定时限,按法定时间减少30%的要求精简办理时限,并分解到具体环节,加强监督和问责。